招生就业处科室设置与职能

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管理科、就业管理科两个科室。湖北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挂靠招生就业处,由就业管理科统筹负责具体工作事务。各科室(中心)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招生管理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在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申报、编制,报送与校对;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各层次各类型招生章程;

4.具体联络、组织、实施省内外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以及硕士研究生各阶段考试;

5.负责各类考试数据的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

6.负责各阶段招生宣传以及招生网络信息维护;

7.建设并落实优质生源基地;

8.协助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期间的录检,通知书的打印,发放;

9.负责招生数据的统计,录检名册的收集与装订;

10.负责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各类咨询工作;

11.组织实施本校远程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2.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制作及邮寄工作;

13.新生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14.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审核上报以及恢复入学资格的审核与办理;

15.协同有关处室做好迎新工作;

16.负责招生文件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17.负责新生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及材料整理工作;

18.负责年度招生各项工作经费的编制及报销工作;

19.负责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2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就业管理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挂靠>)

在湖北美术学院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计划,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毕业生的数据统计、录入、上报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毕业生情况、就业工作方案与总结;

3.热情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来访,宣传、介绍我校综合实力和我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充分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做好毕业生宣传,收集和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安排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毕业生就业推荐、大型招聘会等工作;

5.组织做好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填写、验印工作;管理、协调、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报到证的签发等毕业生派遣工作;

6.协调做好毕业生的离校工作和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转递工作;

7.组织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

8.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人员培训;

9.做好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0.做好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11.负责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网,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建立用人单位资料库,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化服务;

12.组织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创建、巩固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

13.负责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的基层党建、报道宣传、资产与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安全消防、工会等各项综合性工作;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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