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招生、研究生招生、就业管理与指导及本科生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调研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制度及相关招生文件。

二、负责协调、组织招考宣传、报道工作。

三、负责组织普通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

四、执行落实学校招考录取政策,按照年度招生计划做好录取工作。

五、负责调研并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制度及相关就业文件。

六、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推荐及派遣工作。

七、负责本科生学生档案管理,做好就业单位及毕业生的回访工作。

八、负责开展招生与就业工作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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