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调档函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7 点击数:

各拟录取考生: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及调剂拟录取名单已分别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审核检查,学校将在审查结束后发送调档函,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为确保被我校录取考生能够顺利收到相关材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取人事档案(学籍档案)

受疫情影响,本年度调档函采用电子形式发送,请需要调档的考生于7月3日后查看个人邮箱(考生发送资格审查与体检报告使用邮箱)并自行下载,使用彩色打印,自行准确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凭调档函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本人档案,并通过中国邮政EMS按时寄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全日制拟录取考生、暂无正式工作单位的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

发送电子调档函,考生需于7月26日前,将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寄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未按时调取档案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我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若未收到调档函,请考生及时通过电话与我们取得联系。

(二)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

发送电子调档函,但无需调取档案。仅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需要写明其在职身份和目前档案管理的情况。

(三)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发送电子调档函,档案由学校统一调转。

(四)特殊说明

1.其它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因学籍档案还没有归档而无法按时调取档案的,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推迟调档的证明(点击下载),并于7月26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到我校招生就业处。

2.档案属机密文件,原则上档案要以机要的形式邮寄,不能由本人亲自传送。仅限中国邮政EMS寄送。

3.若因未在规定时间、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其录取,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录取通知书

我校将在7月底根据考生的政审材料、体检报告和人事档案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资料审查工作,审核通过后寄发《湖北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三、党、团、户口关系迁转

详见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须知》的相关要求。

调档工作咨询电话:027-81317222,联系人:周老师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版权所有 2012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2012 HIFA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08991号